施工合同发包方: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企业(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省广电集团七O四台10Kv线路大修工程。2、工程地点:华蓥市3、工程范围:按照线路安装工程设计图施工。第二条工期期限1、本工程为单包工程。2、本工程工期从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工期为天。3、施工中因不可抗拒自然原因,导致停工,经双方签证,工期顺延;若由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延长1天惩罚金200元,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4、为保证工期按期完毕,乙方在签订协议2日内应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表一份,甲方审查后付诸实行。第三条工价款及付款措施1、结算方案: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拨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清所有工程款项。2、工程协议价格确立本工程价款为元/公里(大写:),详细里程数按施工图执行。第四条工程质量按照线路工程验收施工规范及设计规定动工,并要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甲方代表将随时检查,以保证工程质量。第五条安全施工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好安全关,要贯彻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制度有责任,层层贯彻到每个班组,随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具有必要的措施,将安全施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2、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按施工程序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做到文明施工。3、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和人员、伤、残、亡事故等,以及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4、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周围群众发生的纠纷,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第六条工程保证金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安全质量保证金贰万元。在不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工程质量安全质量保证金。第七条附则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甲方技术质量负责人:乙方技术质负责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