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技术征询服务协议项目名称:北京绿源文化中心B区委托方(甲方):北京华捷工程建设管理有限企业服务方(乙方):北京德忠项目管理有限企业1月委托方(甲方):北京华捷工程建设管理有限企业受托方(乙方):北京德忠项目管理有限企业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北京绿源文化中心B区项目进行护坡、土方、检测、工程试验观测、构造指导、工程资料搜集指导等的专题技术服务,并支付对应的技术服务酬劳。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到达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的: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完毕工程施工阶段技术征询服务2.技术服务的内容:护坡、土方、检测、工程试验观测、构造指导、工程资料搜集指导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派驻4人具有对应资质的技术人员现场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规定完毕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小屯路106号;2.技术服务期限:1月至5月;3.技术服务进度:按协议约定执行;技术服务质量规定:合格;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除图纸外自备2.提供工作条件:食宿、办公室3.其他:/。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甲方应按技术服务进度,配合乙方工作,如有迟延,乙方可以对应顺延汇报完毕时间,责任由甲方承担。5.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酬劳及支付方式为:1)可研编制费总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110000.00元)2)可研编制费由甲方一次性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第四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的软件、规划有关资料及协议额有关商业机密。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及该项目成果推广、使用中的所有人员。3.保密期限:该项目成果验收通过后3年4.泄密责任:赔偿协议额的20%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本协议涵盖的规划成果。甲方提供的包括电子地图在内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仅限于本项目中使用。2.保密人员范围:参与该项目的所有人员3.保密期限:该项目成果验收通过后3年4.泄密责任:赔偿协议额的20%第五条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六条双方确定如下列原则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毕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书面汇报提供验收成果;书面汇报最终稿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原则: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措施:甲方组织专家评审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规划送审稿完毕后7天内,在甲方所在地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运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毕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毕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晶为甲方项目联络人,乙方指定刘再平为乙方项目联络人。项目联络人承担如下责任:及时精确地将项目进度及出现的问题反应给重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做到及时沟通。一方变更项目联络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未及时告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导致损失的,应承担对应的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也许的,可以解除本协议:发生不可抗力。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中所波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第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协议其他有关事项为:/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双方各执1份。第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