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总监聘用合同书甲方(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受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任乙方为其营销总监之事宜,到达如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任岗位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企业运行需要,甲方特聘任乙方为其营销总监
二、薪资酬劳及福利待遇(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固定薪酬制度,在本协议聘任期间甲方根据3000元/月(人民币)的薪资原则,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资酬劳,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甲方将根据企业运行状况及员工的工作实绩予以乙方年终奖金等津贴;(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用车便利;(三)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时间(一)甲方采用国家规定的原则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二)甲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
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聘任期合计3年,自6月10日起至6月9日止
五、工作职责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本协议及甲方有关制度,乙方应履行如下职责:(一)开展对顾客、市场、竞争对手的调查研究,针对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制定应对措施,巩固和完善原有市场,开发新市场,提高品牌形象;(二)主持制定企业营销管理工作的有关的销售政策、规章制度、实行细则和工作程序,经同意后组织实行;(三)参与制定企业年度预算及预算平衡和季度调整;(四)组织建立健全营销组织,建立并拓展企业营销网络,巩固开拓目的市场;(五)审阅营销系统及与其有关的文献,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献;(六)每月向总经理报送营销预算及其执行状况分析,报送销售成本分析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