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语言的学习与实践中学习语文————简谈《观书有感》教学内容的确定过程困扰语文教学的问题是错综复杂但,但总的说来其基本的问题也是语文教育始终关注的两个核心问题只有两个问题:一是教什么的问题;二是怎么教的问题。在此我不想在这两个至今令广大语文人喋喋不休的核心问题上阐发我的观点,但在长期的语文教学思考和实践中,我逐渐树立了一个牢固的观念:语文教学必须抓住语言的学习这条线。语文课堂的行进与组织程序,方法与技巧可以多种多样,充分彰显语文教师的风格,但如果语文的课堂没有抓住语言学习这条线,没有在课堂上通过具体的语言材料让学生感受语言,品味语言,实践语言,那么再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再丰富多彩的教学手段,很可能是在离真正的语文教学相去甚远,甚至可能与真正的语文教学南辕北辙。当然我们的语文课学习与运用语言又不同于古代汉语或现代汉语等课程的教学,它与这些课程内容有某些交集,但它不是以孤立的掌握某些语法知识或术语名词,或是学习某些语言规律为学习内容和目的,而必须在对具体的语言材料的感受与理解基础之上,通过分析与品味,鉴赏等语言实践活动来学习语言,积累语言,形成语感。正是建立在以上对语文教学的认识基础之上,我设计了《观书有感》这首诗的教学。对这首诗内容和主题的理解并没有多大的困难,作者以方塘的美景为喻开头,突出表现其景致的清明透澈,在此基础之上发问:方塘的景致为何能保持如此这般清明澄澈,自然以“源头活水”作答从而表明一个人只有不断读书学习,从书本之中吸取新的知识来更新自己才能使自己始终保持一个清新的头脑,一双能够洞察事物真相的眼睛。但这是我对这首诗歌的理解,其不仅不能替代学生对这首诗的感受与理解,并且在语文课堂上学习此诗绝不能把目标定位于:理解这首诗歌,明白诗歌隐含的蕴含的道理之上,否则则与我前面所说的对语文学习核心观念的把握相悖。那么首先我要思考的问题就是:这首诗的语文教学价值何在?语文教学内容如何确定?语文教学目标如何定位?说到这里,实际上这堂语文课还有一个版本。当初的定位本来是准备要在一节课堂上学习两首诗歌的,一首《观书有感》,再加一首《闻王昌……》。一节课只学一首诗歌似乎确实内容是少了一点点,也不符合我们平时语文课的节奏,但为什么最后我私自把这节课又确定为只学一首诗歌呢?首先从我自身来说,我觉得自己的死脑筋怕是在一堂课上学两首诗会转不过来,说句更实在的话是怕同时驾驭两首诗怕是驾驭不了。但说真的我个人觉得:在一节课上讲两首诗更能体现教师的教学风格和理念,但如何在一节课上讲好四句诗,更能体现一个语文老师的教学水平。尽管我确定了在这堂课上只学一首诗,但我还是想借此机会先说说如果我选择两首诗来上这一节课的一些想法:1、首先我不会把这两首诗当作两个阅读材料而是当作一个阅读材料来教学。即我会把这两首诗同时呈现出来,而不是先把其中一首讲完了再讲另外一首。2、这两首诗放在一起,我就会考虑它们之间存在的联系。这个联系可能是它们的相似之处,也可能是在统一之中的不统一之处。那么这两个阅读材料的联系点在什么地方呢?都是古诗,这是它们最大的联系点。那么多这个基础意义上说我就会从诗歌的属性上去思考本节课教什么的问题了。诗歌是用来干什么的?诗言志。志有时是一种情感,有时是一种理想志向或是一种生活的感悟。但不管怎么说,情感是诗歌的基本特性。那么就当从这两首诗所表达的情感入手来确定教学内容了。说到情感,我们很容易就想到一个问题:表达了一种什么情感?对,这是一个基本的问题。但我要说的是,诗歌表达了一种什么情感?对于语文教学来说只是开始而绝非结束。我们需要在这一问题的指使之下,进一步的思考:作者是怎样把这种感情表达出来的?这个问题直指语文教学的核心:语言问题。即作者在诗歌中想要表达的感情借助了一些什么意象?作者怎么表现这些意象?这些意象组合在一起构成了一种什么意境?作者的遣词造句中体现出一些什么情感……当然这是语文老师备课中要思考的问题,这不可能直接成为初中的语文课堂上的问题。为什么要有这些思考?因为我们要依靠这些问题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