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工施工协议甲方:十堰市萬鼎建筑劳务有限企业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爆炸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指定爆破采用地点,协调好爆破地点的各方面关系,不影响乙方放炮施工作业。2、甲方按月按进度拨发工程款。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持炮工所必备的证件上岗,自己处理好放炮所在地派出所和治安大队的关系。2、乙方在准备放炮和放炮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行人、住房、车辆、自身等各方面的安全防备,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3、在炸药的寄存领取过程中,一定要和甲方核算数据,并做好登记,每天没用完的炸药必须如实交回炸药保管地点,不得有丝毫的差错。4、乙方在放炮过程中如违规操作,导致炸药和雷管等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从工程量中扣减相等的金额。在上述四点中,如应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三、爆破开采的单价甲方购置炸药,运送至炸药寄存处,乙方负责碎石的开采,(但乙方必须自己提供放炮所用工具、器械、燃油燃料并且维修工具器械等),单价为元/m,计量以甲方收方为准。四、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而影响乙方的施工作业等,赔付乙方当日施工人员的工资(不可抗原因除外)。2、乙方不能按甲方的施工规定、进度、安全管理等规定,除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外,按此前所有完毕工程量的50%扣减,并且立即清除出场。五、争议的处理1、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或当地人民法院裁决;2、本协议在实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增订与本协议同等效力的补充协议或备忘录。3、双方补充事宜六、其他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提出协议终止后,协议自然失效;3、对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