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理措施为了深入加强企业的协议管理,规范行为,堵塞漏洞,深入提高项目部的经济效益,加强项目内部的监察力度,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各施工协作队伍必须依托自身的施工能力完毕本单位的施工任务,不容许将工程对外分包
第二条协作协议的签订1
应在施工前签订书面的工程分(承)包协议
协议条款参照企业协议范本,个别工程如有特殊状况,可增删有关条款,工程分(承)包协议应具有如下内容
1签订协议双方单位2
2工程名称2
3承包范围2
4承包方式及承包价2
5工程应到达的有关技术原则及规定2
6施工进度及工期规定2
7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2
8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2
9材料及机械设备供应2
10验工结算及工程价款拨付2
11双方责任及义务2
12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2
13协议有效及其他3
工程施工协议应由项目经理部的行政领导主持,施工、物资、机械、安质、财务、预算等部门参与,按规定条款与分(承)包方共同洽谈
对于协议单价在企业下发的《承包参照单价》或《内部预算》以内的分(承)包协议,项目经理部可自主签订;对于高出《承包参照单价》或《内部预算》的协议,及协议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无协议总额的按估计工程量计算),必须在协议生效前报企业工程技术部和法律顾问室,审核单价的合理性及条款的合法性,经企业同意后由双措施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所有协议在签订后,上报企业计划协议部立案
工程分(承)包协议单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企业下发的内部预算对应工程项目的有关直接工程费部分的指标,如超过指标时,项目经理部计合部应一并上报详细的单价构成分析汇报
工程分(承)包协议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如确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及内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增长补充工程承包协议或修订工程承包协议
任何个人均无权更改已签订的协议条款
补充足(承)包协议签订生效后,也应上报企业计划协议部
计合部要加强对工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