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征询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征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到达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信息征询服务:对甲方所销售产品进行市场细分与目的市场的选择等。二、项目完毕期限及收费1、以上服务项目收费合计人民币31800,签约后预付所有费用的70%,为人民币31800,在项目完毕时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2、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行教育信息征询服务,并在一种月内完毕所有的征询服务。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一)甲方的基本义务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有关的状况和资料。2、如有关的状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4、向乙方提出的规定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二)乙方的基本义务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协议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应当及时向甲方刊登顾问意见;准时完毕提交项目汇报。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1、本协议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处理。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