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质权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债务人: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三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昭共同信守
1定义除非在本合同中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三方确认本合同(包括前言、正文及附件等)中的术语定义与主合同中的术语定义相同,但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涵义:1
1目标公司:指公司
2债权人/质权人:指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即
3债务人:指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即东阳市卓越贸易有限公司
4质押股权:指出质人持有目标公司的%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人民币万元(小写:¥
5主合同:指债权人、债务人、出质人签订的协议书1
6主债权:指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享有的要求债务人支付全部应付款项的债权
7权利负担:系指(1)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2)收购协议、期权协议或出售协议的标的;(3)债权从属(约定某一债权劣后于其他债权受偿的)协议或安排;(4)设置或执行上述权利的协议
2质押担保2
1出质人同意以其持有的质押股权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尽管存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出质人和目标公司仍有责任遵守和履行其在章程和/或有关法律及政府批复文件项下与质押股权有关的全部义务,质权人不承担出质人及目标公司的任何此类义务或责任
3主债权金额及质押担保的范围3
1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应归集的资金(如有)、债务人因违反约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如有)、复利(如有)等,以及质权人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2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所有费用是指债权人依据主合同或相应的从合同行使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