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该如何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渗透到从科学立法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各个环节,将全方位覆盖国家、政府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将更加注重法治建设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将努力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契合,将对领导干部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这也意味着,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基本方略与根本保障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战略布局中发挥更加深刻的影响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以来xx大、xx大、十八大都对“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党的xx大以来“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庄严承诺,为我们明确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共同发展的基本思路
这也意味着,下一阶段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全面推进”上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呈现出一种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格局与新气象
那么,怎样准确理解“全面推进”这四个字的丰富含义呢
更加注重依法治国的全局性、整体性与系统性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可以用“无法可依”来形容当时中国法制的状况
在法制基础相当贫弱的条件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务之急就是加强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
因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加快立法”、“加强立法”一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指挥棒和工作重点
“立法先行”与“立法先导”在一定程度上亦成为长期以来支配我国法治发展的基本思路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即在所谓的“后法律体系时代”,如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然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挑战与主要任务
在依法治国的整体布局之下,实现立法与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全面推进、协同发展,理所当然成为新时期推进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