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地面铺装工程合同甲方:贵州马安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
1工程地点: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1
2工程内容:停车场铺装工程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所用材料:250*150*50MM绿色植草砖,250*150*50MM暗红色透水砖,600*300*50MM白翠花岗岩,600*300*200MM白翠花岗岩,400*300*150MM白翠路沿石
二、工程造价及工程付款方式:2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陆拾万元整(¥600000)
工程预算总造价包括采购、安装、不含税
(如工程量增加,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2
2本协议签订,现场具备施工工作面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95%,剩余5%作为维修质保金6个月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三、技术质量要求3
1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施工通知5天内进场开始施工,进场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完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一个月,超过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款0
2%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5
1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好本项目的方案
2负责组织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3货物的使用与保管在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甲乙双方应做好相应的移交书面手续
4负责按时支付工程款
(如未能按时付款,在宽限期内经催促1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拆除并回收所提供产品,不予退还预付款,且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责任6
1乙方对甲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