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部绩效考核办法第一条固定收益部的绩效考核适用于投资主办、投资经理、研究员、交易员
绩效考核分别按月度、年度对固定收益部员工进行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月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分配、职级调整挂钩
第二条资产管理分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对投资主办、投资经理、研究员、交易员进行考核,由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按照本考核办法对固定收益部员工进行评分,然后,按照执行总经理确定的负责人权重计算加权平均评分,得到最终考核评分
第三条对投资主办、投资经理的考核指标:(见附件1)(一)对投资人员的考核分为劳动纪律及公务管理、投资业绩、风险管理、对开拓和维护交易伙伴关系的贡献、研究及产品设计等其他协同工作五个部分,个人考核的总分主要由以上五个部分的考核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相加而得
以上五个部分的权重依次为10%、40%、10%、30%、10%
(二)劳动纪律及公务管理的考核为5分制
出勤:考核内容:从审批及上报考勤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是否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办法,员工请假是否按照规定审批;差旅审批:考核内容:从审批及差旅后回馈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差旅费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审批;并且是否及时反馈差旅报告,违反以上两项,则不得分
部门及公司重大活动:考核内容:参与公司及部门重大活动;考核标准:考核公司及部门重大活动的参与度
财务费用审批:考核内容:费用审批的执行情况
考核标准:费用审批是否按照规定审批,审批是否完整(三)投资业绩的考核分为相对排名或绝对收益两种考核方式
基金、集合产品,适用于相对排名方式业绩同类排名前20%得5分,前20%-40%得4分,40%-50%得3分,50%-70%得2分,70%-100%得1分
定向产品适用于绝对收益方式业绩基准:各产品的业绩基准或计提业绩分成的收益率水平投资业绩超过基准30%以上得5分;超过基准20%-30%得4分;与基准相差±20%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