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9荣兰线(宝通街东延伸)潍坊综合保税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合同甲方:乙方:二〇一六年月第1页共60页项目合同本PPP项目合同(“本合同”)于2016年【】月【】日由以下双方订立:甲方:潍坊综合保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综合保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负责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如下若无特殊说明,甲方与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第2页共60页G309荣兰线(宝通街东延伸)潍坊综合保税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PPP项目合同》说明为进一步推动潍坊市沿线道路交通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道路公用设施运营效率,潍坊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文)、《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财政部、发改委等六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第25号)等有关规定,潍坊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同意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建设、运营与移交G309荣兰线(宝通街东延伸)潍坊综合保税区段改建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合同乙方为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建设、运营与移交本项目
潍坊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运作实施G309荣兰线(宝通街东延伸)潍坊综合保税区段改建工程,潍坊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潍坊综合保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综合保税区财政局(本合同甲方)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方式授予乙方在G309荣兰线(宝通街东延伸)潍坊综合保税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在本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