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建设工程开标典型案例所引发的问题思考陈建新开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个法定程序,是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以确保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文件是同一份文件
开标时要如实公布和记录开标过程以及投标文件的唱标内容,以加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以及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之间的监督
尽管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开标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因开标不规范引发争议与投诉的事件时有发生
下面笔者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来分析与思考
一、案例(一)某市政府投资房建工程施工(估算价100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依法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有如下规定:1.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资质证和项目经理证原件审查
2.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在百分制中投标报价分占70%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以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为满分,高于和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3分,按插入法进行计算
4.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上午10点,地点: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901室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二)开标当天,有11家企业递交投标文件,但K企业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秒,携带投标文件跨进了接收地点901室,但距离招标人安排的投标文件接收人员的办公桌还需要走20秒,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员时,时间已超过上午10:00,接收人员以投标人迟到为由拒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共受理了10份投标文件,随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和项目经理证原件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有2家投标人的原件不合格
招标人对通过原件审查的8家投标人A、B、C、D、E、F、G、H组织开标
开标时发生了如下事件:1.投标人A参加开标会的代表没有携带本人身份证,招标人当场宣布A的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唱标和评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