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企业星级管理方案发生2————————————————————————————————作者:————————————————————————————————日期:附件1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提高”,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制定本方案。一、星级管理企业范围本方案涉及的企业,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纳入“三上”企业名录库一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法人、产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二、星级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全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全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规范性,省统计局成立以刘俭朴局长为组长的山东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领导小组,其他局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企业统计星级管理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星级管理有关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潘振文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星级管理重要事项的落实、五星级企业验收批准、检查指导市县级统计局星级管理工作及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普查中心。办公室成员由省统计局人事处、法规处、设管处、工业处、投资处、贸易处、社科处、人口处、能源处、财基处、计算中心、普查中心、—4—培训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普查中心: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审核企业基本情况有关内容,组织协调五星级企业验收批准工作等。法规处:负责“三上”企业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设管处:负责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标准的审定。工业处、投资处、贸易处:负责本专业“三上”企业认定、数据指标审核工作。社科处、人口处、能源处: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报表和指标的审核工作。计算中心:负责星级企业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核定、维护,硬件配备及网络环境建设等工作。人事处、财基处、培训中心:协助做好统计人员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为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市、县两级政府统计机构也应成立“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三、“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评定权限及审批程序“三上”企业实行“五星级”标准评定。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5个层次。未达到一星级评定标准的企业不授予星级企业称号。星级越高,表明企业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程度越高。一星级、二星级企业由县级统计局验收批准,三星级、四星级企—5—业由市级统计局验收批准,五星级企业由省统计局验收批准。星级企业的审批程序为:企业向县级统计局提供申报材料。企业达到一星级、二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审核验收,确认达标后,由县级统计局批准,省统计局备案。企业达到三星级、四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审核申报,市级统计局验收确认达标后,由市级统计局批准,省统计局备案。企业达到五星级标准的,由县级统计局申报,市级统计局审核,省统计局验收确认达标后,由省统计局批准。四、“三上”企业统计星级评定标准企业星级评定实行分项目“打分制”,按照逐项得分多少划分星级层次。具体星级评定标准见附件。五、星级企业管理和奖惩对星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凡是纳入星级管理的企业,尚未取得星级的,或者虽已经取得星级但已经达到上一级星级标准的,每年均可向本地县级统计局申报一次,经相应级别统计局验收后统一批准。对于星级企业,县级及以上统计局每两年核定一次,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降星或取消星级资格。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1-30日,核定时间为县级10月1-31日,市级11月1-30日,省12月1-31日。为加强全省星级企业动态管理及申报材料备案,省统计局建立星级企业档案管理信息系统。—6—对于连续4年以上达到五星级标准的企业,由省统计局给予“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荣誉称号(暂定),并在授予“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之日起,省级及以下统计常规性检查2年内免检。省统计局对各市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