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篇一】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假补课的通知》和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七、八月对我教育督导室对各学校办学行为进行了法律规范整顿,取得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一、仔细督查,法律规范办学行为7月初八月底,教育局督导室对全市学校进行了仔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暑假期间,对行知学校成建制补课及涟源市精英幼儿园、涟源市维思幼儿园、涟源市一中组织学生(幼儿)等四起违规补课现象时制止;各公办、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安排的放假、开学时间;公办老师没有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在职老师无组织学生有偿家教家养
二、宣传政策,法律规范招生行为开学初召开了招生工作专题会议,严格要求各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规定落实好进城务工子女上学政策;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收择校生的学校要严格执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限”(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买卖生源
今年招生工作尽然有序,家长满意,社会评价良好
三、依规收费,法律规范教育行为一是法律规范中小学校收费行为
仔细根据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搭车收费,违规收费,借名义收费,发现违规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今年秋季收费工作无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法律规范发放中小学教辅资料行为
严格根据规定“一教一辅”的原则,学生自愿原则发放教辅资料,滥发教辅资料的行为,坚决查处学校或老师借征订教辅资料收取回扣费行为
学校现无滥发资料行为,学生负担加以减轻
法律规范办学行为有一定成效,但防止反弹,下一阶段教育督导将联合纪检监察,进行明查暗访继续跟踪,让涟源教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