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结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非法改装、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推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和路线风险评估,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畅通信息协同共享渠道,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根治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任务(一)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
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危货运输企业,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明确的开业条件进行检查清理,对已不具备开业条件要求的、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危货运输企业,要进行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开业条件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原许可机构应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或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202X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并依法取缔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单位、个人及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沟通,根据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的实际运输需求量,编制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规范行业发展,防止无序增长
根据交通运输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挂靠运营清理方案要求,202X年底前彻底消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现象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2
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以路上抽查、入企核查等形式,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进行全面核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