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检修费、材料费限额标准(2007版)第一章材料费第一节范围材料费是指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维护用备件等费用支出。材料费分为生产消耗性材料费和维护性材料费,维护性材料费分为生产维护性材料费和生产管理部门维护性材料费。一、生产消耗性材料范围1、绝缘油、润滑油;2、树脂、反渗透膜、水处理用化学药品;3、磨煤机钢球、风扇磨煤机叶轮、碎煤机锤头;4、输煤皮带、托辊;5、脱硫剂;6、其它低值易耗品。二、生产维护性材料范围1、灰场、水工建筑物、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用料;2、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日常用料;3、生产耗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器具、仪表等;4、机炉热效率试验、技术培训、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小型技术革新等活动耗用的材料;5、其它生产维护性用料;三、生产管理部门维护性材料范围1、生产、管理场所及公共场所通风、水暖、照明等维护用材料;2、生产用起重及生产运输机械用燃料和保养用材料。四、不包括以下范围1、基建、技改等专项工程以及生产其它产品(电能、热能以外)领用的材料、专用工具等(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造价);2、生产计划检修(计入“检修费”)、事故抢修(冲抵保险费)等耗用的材料;3、固定资产拆除清理的材料(计入“固定资产清理”);4、其他不属于生产耗用的材料。第二节分析依据与核定方法一、分析、推荐依据1、参考集团公司2006年及2007年预算编制中对材料费预算的编制要求;2、按照发电机组容量等级、参照2003—2006年所属单位实际值,计算单台机组材料费标准,确定材料费限额推荐值。3、借鉴行业内其它发电集团相关标准。二、核定方法1、以火电、水电分类为基础,按机组类型及容量分别核定。2、材料费由维护性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组成,消耗性材料费中,脱硫剂材料费单列。3、维护性材料费主要与机组容量相关,根据区域分布、设备利用小时、机组投产年限等进行相应系数调整。4、消耗性材料费主要与发电量相关,按机组容量等级和发电量核定。5、新增资产,根据集团公司同类型机组的先进值核定。6、特殊边远地区的发电企业材料费由集团公司负责专项调整。第二节维护性材料费限额标准一、基础限额标准表1、维护性材料费基础限额标准机组类型限额先进值(元/千瓦)一、火电机组P<100MW1812100MW≤P<200MW1610200MW≤P<300MW1510300MW≤P<600MW107600MW≤P<1000MW76.6P≥1000MW5.5二、水电机组P<20MW10820MW≤P<50MW7550MW≤P<100MW54.5100MW≤P<200MW4.53.3200MW≤P2.62.5二、调整系数表2、火电机组维护性材料费调整系数项目调整系数区域分布西北、西南地区系数为1.05,其它区域系数为1.00设备利用小时5000小时以上,每增加200小时,系数增加0.01机组投产年限10年以下系数为1.00,10-20年系数为1.07,20年以上系数为1.12冷凝方式空冷系数为1.02,开式水循环系数为1.00,闭式水循环系数为1.01特殊地区海滨、重度污染地区系数为1.05,其它地区系数为1.00进口/国产机组前苏联与东欧机组系数为1.1,其它机组系数为1.00机组类型供热机组系数为1.05,燃气机组系数为0.6,其它机组系数为1.00脱硫湿法脱硫与海水脱硫系数为1.1,循环流化床与干法脱硫系数为1.05,无脱硫设施系数为1.00注:1、对供热机组,本标准只考虑首站及厂区内部分;2、同时具备多个系数的,采用尾数累加方式计算。表3、水电机组维护性材料费调整系数项目调整系数机组投产年限10年以下系数为1.00,10-20年系数为1.05,20-30年系数为1.10,30-40年系数为1.15,40年及以上系数为1.18机组类型混流机组系数为1.0,抽水蓄能系数为1.5,轴流转桨系数为1.05,贯流式机组系数为1.1厂房地下厂房系数为1.05引水系统长引水渠道系数为1.05水库防汛大一型水库具备防汛要求系数为1.05注:1、同时具备多个系数的,采用尾数累加的方式计算2、水电厂设备、设施等差异较大,可以由上级生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三节生产消耗性材料费限额标准一、限额标准表4、生产消耗性材料费限额标准机组容量等级限额(元/千千瓦时)先进值(元/千千瓦时)火电机组P<100MW2.62100MW≤P<200MW2.11.75200MW≤P<300MW21.65300MW≤P<6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