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风险评级体系在监管中的作用近日,中国银监会推出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以下简称《评级体系》),为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的监管提供了新的手段
作为银行监管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评级体系》以防范风险为目的,通过对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及经营状况的综合评级,系统地分析、识别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实现了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持续监管和分类监管,促进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
作为同样是金融支柱的保险行业,当前其保险业监管方式也正逐步从以市场行为监管为主向以风险监管为主过渡
银监会的上述做法无疑对正在成长的保险业有着借鉴和指导作用
如何构建一套我国保险业的科学有效的风险评级制度,将对增强保险监管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持续监管和分类监管,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保险公司风险评级的意义保险公司风险评级由于评级实施主体不同,含义略有差别
从狭义上讲,保险公司风险评级一般是指在对被评对象的外部环境、基本素质、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被评对象偿债能力和可信度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并以专用符号表达评估结果的一种方法
从广义上讲,保险公司风险评级不仅指一整套风险考察指标体系和方法,还包括风险评级相关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与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一样,保险公司风险评级也属于风险监管的有效手段之一,但后者的考察范围远比前者广的多
由于保险公司风险评级的核心功能是降低保险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对所有保险市场参与人来说都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风险评级结果的利用,可以减少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而引起的困顿和隐忧,降低为做出保险公司和产品最佳选择而必须支付的信息成本
其次,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产品和提供咨询服务时,由于经营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也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获得相应的风险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