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文号】全爱卫办函[2008]6号【发布日期】2008-01-08【生效日期】2008-01-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卫生部全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全爱卫办函[200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农村饮用水水质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关键措施,意义重大
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全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任务,也是各级卫生部门的责任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06]4号),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是各级爱卫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因此,各级爱卫办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配合,落实工作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为保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办组织专家编制了《全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二OO八年一月八日全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我国广大农村现状及技术条件,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和监测点,建立监测网
主要目标是:1.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取水方式、分类覆盖人口及其变化;2.掌握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
二、监测范围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覆盖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监测县/点的选择(一)监测县的选择原则1
以涵盖农业人口的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作为抽样整体
在考虑代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