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条例指导总结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全民健身管理机制、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制定并施行《条例》,是我国全民健身事业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加快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全民健身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条例》突出了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充分反映了党和政府关注民意、改善民生和对提高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各区镇要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年度工作和率先实现体育现代化指标考核体系中,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需求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自觉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工作的重点,要采取一系列举措,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认真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各区镇、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照《条例》中涉及的相关内容,结合体育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及实际情况,组织力量,抓紧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各区镇体测站要制定监测计划,每年发布国民体质监测公告,为相关部门调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供依据
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健全各级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全民健身工作;加强直接服务群众的健身指导站点、文体活动站、晨晚练站、青少年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的建设,形成多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