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征询服务协议甲方:乙方:甲方因发展需要,根据《协议法》有关规定,聘任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征询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服务期限:本服务为一次性征询服务
二、顾问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万元
三、顾问职责1
为甲方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2
为甲方设计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组织体系;3
为甲方按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对的设置财务核算账套,协助甲方招聘、培训、考核财务人员;4
对甲方的记账、报账、纳税申报等工作予以指导;5
对甲方业务核算进行合理税务筹划,减少税费成本;协助甲方完毕财务管理中的成本分析、年度资本运行和经营管理等指标的管控
为甲方提供投资理财方案筹划、项目评价及财务管理可行性提议
四、工作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30个工作日的工作服务
五、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提议和意见;2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约定的工作方式提供4个工作日的顾问服务;3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保守在顾问工作中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有关状况;4
甲方除按本协议约定每月支付乙方劳动酬劳外,有权不提供此协议之外的一切费用;5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财务顾问所需的基本资料和有关信息等,并保证真实、精确、完整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其顾问职责的义务;7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状况的义务;8
乙方有权按此协议获取劳动酬劳的权利
六、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协议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协议
确定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任协议即自行终止,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
协议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1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确认后,可解除此协议
双方为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