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近年来学术界对“封建”及“封建社会”问题的反思事实上,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常常发生国家编户民逃入地主之家的情况,以逃避国家的徭役赋税
中国古代的地主并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
官僚地主和庶民地主是身份、地位截然不同的两大等级
1983年10月,在昆明举行了建国以来史学界第一次专门研究地主阶级问题的学术会议
全国二十一个省、市、自治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出版单位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与会者对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结构提出看法
李文治将地主阶级分为贵族官绅地主和庶民地主两部分
他指出,庶民地主没有特权,赋役负担比较沉重,和贵族官绅地主有矛盾
他们多是中小地主,比较注意农业生产
到封建社会后期,有的庶民地主经营工场手工业,对农产品进行加工
由于农村中没有行会束缚,在这类经营地主中较早地发展了手工业资本主义萌芽
越到封建社会后期,庶民地主数量愈显增加,起的作用愈大
他们的发展,代表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
李文治还特别论述了明清时期地主阶级状况,指出,明清两代,官绅和庶民是两个不同的社会等级
由庶民地主所形成的租佃关系,虽不能完全摆脱超经济强制,但和官绅地主所形成的租佃关系毕竟有程度上的差别
庶民地主有一定的进步作用
而官绅地主则是保守、落后的乃至反动的
傅衣凌、王仲荦主张把地主分为身份性地主和非身份性地主两部分
[⑤]侯外庐早就对地主作等级上的区分
他不赞成一些人把地主阶级划分为大、中、小阶层的做法,认为,单纯以土地数量的多少来区分地主阶级,并不足以揭示中国封建社会的本质
他依据古代社会中等级、身份制研究地主阶级,将其分为三个阶层:皇族地主、豪族地主(即豪门、豪强)和庶族地主(或细族、寒门)
他指出,品级结构是和土地权力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所以皇族地主占据了社会整个阶梯的顶端
侯外庐把豪族地主又称为“品级性地主”,“庶族地主是指那些社会地位地下,等级微贱的富有者
他们占有土地权,也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