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之法:道德的崇高境界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杨世文所谓道德,指的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与不同阶级,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道德就是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从词源上来说,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到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一书。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在当时道与德是两个概念,并无道德一词。“道德”二字连用始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钱穆先生的注解:“本者,仁也。道者,即人道,其本在心。”可见,“道”是人关于世界的看法,应属于世界观的范畴。一、道德实质就是“得”之道德:《集韵》行之得也。(一)普通之德(得)1、得,这是普通人生一切行为的目标。“得”,是生存的基础,是生活的保障。2、得,可分为物质所得和精神所得两个方面。人有诸多欲望,这些欲望得以满足,就是得;反之,就是失。从古到今,人们在得上并不均等,有人得多,有人得少;有人得好,有人得坏;有人得天下,有人吃不饱。正如老子所说:君子之得厚,小人之得薄;君子之得大,小人之得小;君子之得风,小人之得草。3、得,为什么会有如此分别?原因在于“行”不一样。行与得,是分不开的。有如是行,便有如是得。行大,才能得大。所以,古人教导我们,欲得者,需要在“行”上下功夫。4、人类祖先,最善于观察。通过生存斗争的长期磨砺,他们总结出什么样的行,得的最多、最大、最真。并教导自己的子孙后代,如此去行。这就是“道德”之行。依照道德而行,才能真得、大得、多得。反之,去烧杀抢掠,偷盗拐骗,贪污受贿,如此之得,终究被社会淘汰。道德之行,乃是君子之行。心存善念。利物,利人,利地,利天。如此而行,必然增益物缘,人缘,地缘,天缘,当然最终能得。而非道德之行,乃是小人行径,常动恶念。害物,害人,害地,害天。如此之行,必然失去物缘,人缘,地缘,天缘,如何能得?最终,必然失去一切。5、上述“得”的言行的意义。首先,是一个社会得以存续的纽带。社会力量终究大于个人力量。从得来说,依靠社会,借助社会力量,可以得大,得多,得好。维系一个社会存在下去,对其个体言行,必然有种种限制,这就形成了礼法,从而形成了道德。符合礼法,符合道德之言行,是一个社会存在与发展的纽带,所以,符合礼法道德的言行,被社会普遍接受并加以提倡。其次,这是个人成就事业的保障。离开社会,个人是没有前途的。而在社会中立足,就要得人心。得人心者,才得天下。事业才可以越做越大。欲得人心,就要有道德,知礼法。反之,不仁义不道德者,人心丧尽,焉能长久?可见,符合礼法道德之行,是我们事业成功的基本保障。为人父母者,都希望自己孩子守礼法,有道德,因为他们清楚,只有如此言行者,才有大“得”。7、“得”,终究得有。所以,世间之得,都是有为。有为,才失道。从这一点,老子称世间之“得”为“下德”。之所以称其为下,因为礼、义、仁,其行是得,都是有为。之所以称其为德,因为这都是社会普遍接受并提倡的行为。(二)上德(得)人人都欲“得”,老子偏偏浇了一盆冷水:“惨莫惨于欲‘得’”。哪个能做到“不得”?老子回答:“上德不德”,也即“上得不得”。得,最终悲惨;不得,才是上得。这真是当头棒喝,醍醐灌顶。实际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在用我们的一生,践行着“得”,也践行着“不得”(失)。一方面,我们必须解决“生”的问题,要活下来。这就需要依照世间法,广行礼、义、仁等礼法道德,通过有为,而去“得”。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解决“死”的问题,要死明白。这就需要依照世间法,广行无为,广行上德,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