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民进领导班子届中述职评议制度(2007年12月29日民进XX市为一届三次全委会议通过)为切实加强对会市委各级领导履职情况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创新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全面提升我会履行职能的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吕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述职对象会市委领导成员、各基层组织负责人、各专委会主任。二、述职内容1、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治国理政的文件、指示精神以及统一战线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2、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履职情况。3、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三、述职情况和形式各级领导述职一年进行一次,在当年十二月前完成。可以采取召开全委会议,由述职人宣读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四、、述职程序1、撰写述职报告。述职会前,述职人根据述职内容要求,写出述职报告。2、召开述职会议。述职会议由会市委主委或副主委主持。参加人员范围:会市委机关干部、会市委委员、各专委会主任。可邀请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和行风监督员、会员代表等参加。3、民主测评和评议。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人的述职情况,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并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4、情况报告。由会市委将述职情况和形成书面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统一报市委统战部。五、述职结果的使用述职人的述职报告、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结果,计入会市委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档案,并作为述职人政绩考核、晋职晋职第1页共6页和奖惩的依据。六、附则本职度由2007年12月29日民进XX市为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2008年1月起实施。第二篇:民进吕梁领导班子届中述职评议制度范文民进吕梁领导班子届中述职评议制度(2007年12月29日民进XX市委一届三次全委会议通过)为切实加强对会市委各级领导履职情况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创造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全面提升我会履行职能的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吕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述职对象会市委领导成员、各基地组织负责人、各专委会主任。二、述职内容1、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是各级领导和政府关于治国理政的文件、指示精神以及统一战线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2、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履职情况。3、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三、述职时间和形式各级领导述职一年进行一次,在当年12月前完成。可以采取召开全委会议,由述职人宣读述职报告的形式进行。四、述职程序1、撰写述职报告。述职会前,述职人根据述职内容要求,写出述职报告。2、召开述职会议由会市委主委或副主委主持。参加人员范围:会市委机关干部、会市委委员、各专委会主任。可邀请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和行政监督员、会员代表等参加。3、民主测评和评议。由参会人员根据述职人的述职情况,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并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第2页共6页4、情况报告。由会市委将述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统一报市委统战部。五、述职结果的使用述职人的述职报告、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结果,记入会市委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档案,并作为述职人政绩考核、晋级晋职和奖惩的依据。六、附则本制度由2007年12月29日民进XX市委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2008年1月起实施。第三篇:吕梁民进参政议政工作制度(试行)吕梁民进参政议政工作制度(试行)(2007年12月29日民进XX市委一届三次全委会议通过)参政议政是我会的一项基本职能,为切实履行职能,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领会中共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吕梁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宗旨,结合吕梁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的要求,努力发挥吕梁民进的整体功能,向党委和政府积极反映有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