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精选合集]第一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XX省政府194号令》,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宣传工作各单位应利用板报、横幅、小广播、宣传册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政府194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建立通报制度1、在审批新办营业执照时,流动人口育龄女性经营者提供有效《婚育证明》及复印件的,要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登记,录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通报台账》,并于每月25日至月底通报所属办事处,通报要有交接手续
登记率、通报率达100%
《婚育证明》复印件应与登记资料一并归档保存
2、流动人口育龄女性经营者无婚育证或持无效婚育证申办营业执照的,应予批准
同时,将其婚育情况录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无婚育证明通报台账》,并于每月25日至月底通报所属办事处,通报要有交接手续
登记率、通报率达100%
3、流动人口育龄女性经营者营业执照年检时,应对其婚育情况进行登记,录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年检通报台账》,并于当年4月中旬通报所属办事处,通报要有交接手续
登记率、通报率达100%
4、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新办或年检营业执照时,进入绿色通道,免除工本费和年检费,并将其婚育情况详细录入《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优惠政策台帐》
三、落实日常监管1、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动态管理和“两非”广告的监管纳入网格责任人的日常巡查中,做好巡查登记
2、指导个体劳动者分会协助当地计生部门做好个体从业人第1页共10页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配合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雇佣人员依法落实处理措施
四、实行责任追究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广告监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