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全区规划工作意见规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和土地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和控制城乡建设的基本手段,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认真落实跨江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江北新城建设,加快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区规划工作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规划在江北新城建设中的综合调控功能和龙头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1、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的统一管理
*区行政范围内各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由区规划局统一组织、指导、协调
规划编制项目均由规划编制组织单位统一上报区规划局,经批准后,根据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编制设计任务书,报区规划局审核
规划编制成果由规划部门负责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履行法定报批手续
编制城市规划、重要的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采取招标、议标或者征集的方式,由规划部门会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选取编制单位;选取的方案,经专家组评议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2、加快建立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全区逐步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基础,以控制性详规、镇村布局规划和各类专项(专业)规划为主体,以近期建设规划、修建性详规和村庄规划为保障,概念规划、空间战略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为补充的科学配套的城乡规划体系
3、增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计划性
政府编制规划的领域主要是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事业等领域必须编制规划,编制规划应按计划进行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对规划编制计划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当年的规划编制计划由各单位于上一年10月底报至区规划局,区规划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