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告一、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作为县政府的价格管理职能部门,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安民生、稳价格、保改革、促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以严格的行政执法程序,严肃的行政执法态度,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全面落实价格调控措施,大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为抑制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平稳、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去年10月以来先后开展了惠农价格、收费和化肥价格重点检查;午季粮油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检查;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还重视了市场价格秩序的管理,畅通了价格诉求渠道
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320多万元,退还用户和消费者约309多万元,依法收缴财政17万多元
查出的这些价格违法行为主要是教育收费
对群众来信来访查处16件,我们做到每件必查,查处必复,办结率100%
二、价格行政执法的主体及依据县物价局实施的价格行政执法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据此,县物价局是价格行政执法的主体
同时《价格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
我们在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省人大颁布的《XX省收费管理条例》,市人大颁布的《xx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严格约束我们案件检查、立案呈批、检查登记、调查取证、询问笔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定性、处罚
对违法非得先责令退款,执法相对人不退或无法退还的,给予没收非得款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将拟实施行政处罚的内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