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选择的路弗罗斯特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大路平顺未选择的路1.作者简介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4次赢得普利策奖并获得许多其他奖励及荣誉,被称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读出感情、读出感悟面对眼前的两条路,作者的心情是怎样的?作者的选择是——的?在横线上填一个形容词,并结合诗句说明理由。诗人仅仅为了树林里的两条路写下此诗吗?他到底想表达什么?【弗罗斯特简历】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诗人。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于是他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来到英国一个小村子,开始了艰苦安静的诗歌创作。诗人仅仅为了树林里的两条路写下此诗吗?他到底想表达什么?自然界的路-----人生之路用一条具体的,可感的自然之路,代指抽象的,难以把握的人生之路,这种写法在诗歌当中经常运用,叫做象征。作者写这篇文章想表达什么样的情感?热爱生命汪国真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请你选择一种事物,运用象征的手法,模仿本篇诗歌写一首小诗。路、桥、灯........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