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各位领导、各单位财务负责人:上午好。为了贯彻执行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指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今天邀请大家到这里召开一个简短的工作会议,进行互相交流学习,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时间来参加这个会议。下面,我就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地税机关是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征管的主体(一)进一步加强纳税辅导和纳税服务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有权利要求地税机关无偿提供税法宣传、税收咨询和纳税辅导等纳税服务。地税机关也将要求税收管理员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宣传、辅导和培训,无偿提供税收咨询和服务,特别是纳税项目、税款计算、申报纳税等要认真辅导,使各单位及时掌握办理纳税事项的具体规定,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地税机关将要求税管员每年上门辅导不少于两次,并邀请各单位填写《服务纳税人工作情况表》,对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纳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分,按照《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税收管理员进行严格考核,并及时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二)进一步加强税、费、金征收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以及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三个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简称相关税费,下同)。各行政事业单位应税的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收入、对外培训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收入、房屋(门面)出租收入及其他应税收入,各单位自行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各单位对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保险机构未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第1页共19页要主动自行申报缴纳。同时,税务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代征收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保费、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等四费两金。(三)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负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含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含物资)等以及支付其它应税项目时,必须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是从20**年开始,我市会计核算中心不再为有关事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地税机关将加强对各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和检查。三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安装并使用地税机关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软件,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四是加强建筑安装基建营业税的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特别是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四)进一步加强发票的管理。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购进各种商品货物、接受各种劳务服务支付款项时,必须使用取得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不得接受白条、收款收据或作废发票。不是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不得作为财务列支的凭证。行政事业单位不能确定该发票是否合法有效时,应将该发票送税务机关进行鉴定。二是行政事业单位支付建筑安装、装饰、装修、修缮项目的款项时,必须凭省级税收征收分局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支付,不得接受其他征收机关的任何发票。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应使用地税部门的票据。四是地税机关将组织开展发票检查,切实督促行政事业单位规范使用发票,维护财经纪律。二、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进一步依法纳税首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纳税合法有据。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纳税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缴纳税收进行了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将依法纳税提高到依法行政的思想高度去认识,增强税收意识,转变纳税观念。其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第2页共19页的需要。近年来,随着郴州两城建设的快速推进,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税收任务也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