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范文大全]第一篇:医嘱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必须有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每日大查对医嘱两次,晨间查对前一天下午大查对以后的长期医嘱,每日下午大查对一次
晚夜班医生开具的医嘱护士执行时应与医生双人核对
2、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向开具医嘱的医生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使用急救药品及毒、麻药品时必须经过二人核对
4、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过二人核对
5、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两次,并登记签名
二、给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给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核对电脑录入与医嘱是否相符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皮试结果有无标记,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1、取血标本时,必须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做到准确无误,凡两位以上患者同时用血时,血标本要分别、分处采取
2、严格做好三查九对“三查”:查储血袋的有效期、血液质量以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九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采血时间、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血量
3、输血必须经过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在输血登记本上执行前双人签名
第1页共11页第二篇:医嘱制度医嘱制度⑴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⑵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⑶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