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文体广电旅游局是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作,其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2、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完成
3、依法对我县新闻出版、著作权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对所有文字、音像、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内部图书等资料及印刷复印、打印行业进行审核、审批、登记、颁发许可证,负责著作权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4、运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根据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工作
5、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管理
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依法对文化体育经营单位和文化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体育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研究我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发1展和趋势
促进我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负责全县旅游服务行业、旅游景区质量(点)质量等级评定
内设机构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内设17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职责
负责局机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承上启下,掌握工作动态,搞好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信息、目标管理、车辆管理工作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做好全局后勤服务工作
2、文化馆第1页共15页职责
一是组织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化娱乐活动;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活动,做好农村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术和个体文化户的管理工作
二是经常性地举办当地群众创作的书画展览或交流观摩展出,组织举办短期美术、书法等培训班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歌咏比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