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有效控制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制定处理方案、事故处理、鉴定验收等环节,有利于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相关文件和术语2
1相关文件2
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2
2《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2
1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注1: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注2: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称为“未遂事件”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1安全技术部
是本程序的主责部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事故报告、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协助主管部门调查和处理工作
3综合办公室(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4人力资源部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5工会主席参与安全生产例会,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发表意见
4工作程序4
1事故分类第1页共6页a)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经济损失1亿元;b)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50-100人,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c)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50人,经济损失1000万元-5000万元;d)一般事故
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