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相关工作制度教工党支部规章制度及相关说明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一)会议安排1、会议时间
每二周召开一次,原则上确定为单周星期一上午
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
原则上为学院党政领导
根据会议的内容,必要时可以邀请党政秘书、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召开
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也可以轮流主持
会议必须在全体人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方为有效
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后主持人负责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4、会议由党政秘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二)议题确定1、会议议题由书记与院长研究确定
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院长提出,由书记与院长协商后确定
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2、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
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议事程序1、一事一议,提议人会上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成员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
3、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并当场宣布结果
4、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召开扩大范围第1页共12页的专题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四)会议纪律要求1、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2、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
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对通过的决议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