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011年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指导下和旗纪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的目标任务,与人社中心工作一起安排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分管领导、各股室各负其责,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格局,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掷地有声,有力地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今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如下: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我局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以局长张威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明确每个时段的工作重点,责任人,工作目标,紧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细处,取得实效。一是健全完善了领导负责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二是层层分解责任,签订责任状。进一步落实了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及股长、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明确了凡涉及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局党组成员在抓好本职所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法规透明、工作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确保人社工作各项任务得到落实。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夯实风清气正思想基础教育是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源头,更是做好前置性工作的重要思想保证。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职工的教育力度,着重在强化针对性,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一是抓教育,促党风廉政建设。1-6月,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其中包括党组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等。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旗纪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人民服务》、《党章—入党誓词》、《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等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做到知法、懂法、畏法、守法。二是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廉洁自律工作。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努力抓好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做到勤政廉政。在两个“认真”上下功夫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一名党员公开作出承诺,严守党纪国法,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按纪律办事,按程序办事。主要领导还进行廉政谈话,做到廉政教育经常抓、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主动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确实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行评“回头看”,围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主题,按照“学、讲、看、查、改、办”六个步骤,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党员干部“六个意识”,解决了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够端正、工作主动性不够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弱等问题。通过创建“五型”(学习型、工作型、服务型、落实型、廉政型)机关活动,进一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