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会议讲话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于8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亿万劳动者的一大幸事和福音
《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必将对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今天,我们召开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视频会,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这部法律进行动员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法律实施的准备,全面推进就业工作
昨天,国务院召开了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华建敏同志指出,制定和颁布《就业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快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需要,是加快劳动保障立法进程、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需要
华建敏同志要求,要在充分认识《就业促进法》颁布施行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坚持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方向,深入学习好、认真宣传好、切实执行好这部法律
要从四个方面做好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妥善解决好实施《就业促进法》与现行政策的衔接问题,二是尽快研究制定配套法规,三是扎实做好各级干部的培训工作,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
华建敏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调查研究,确保实施《就业促进法》部署安排和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华建敏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抓紧做好这部法律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就业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就业促进法》是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颁布的一第1页共9页部重要法律,与此前不久刚刚颁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