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篇第一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各参施单位和车间生产单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实施第三条公司每月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值班领导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组每月带领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或生产车间进行综合检查,对具备评比打分条件的项目工程进行打分
每次综合检查后必须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在检查情况告知单上签字,由现场负责人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部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组对隐患严重、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的单位进行录像曝光,或根据公司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条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公司、事业部室(以下简称企业基层单位)每月由当月安全值班领导或文明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检查人员进行两次现场检查和评比,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督促相关责任人组织落实,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或严重违章等情况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隐患消除
第五条企业基层单位专职安全员每天日常检查现场不低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在当日的生产调度会上提出或向主管领导汇报,研究出整改措施,并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第六条外施队伍的专、兼职安全员随时在工地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并认真第1页共23页填写安全工作日志和检查记录,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
第七条施工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组长或义务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随时采取解决措施,严禁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第八条在元旦、春节等特殊节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