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当走新型合作化道路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新型合作化股份公司农民股东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XX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6515亿元,比上年增长9
5%[2],其中,农业生产总值20774亿元,比上年增长6
农村经济的增长无疑是全国经济以如此快的速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从1978年开始,农村逐步废除“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促使濒临崩溃的农村经济得到恢复,并得到一大程度的发展
农村绝对贫困基本被消除,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摆在农村和农民面前的主要问题变成了发展问题
在这种形势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暴露了它自身的弊端,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走新型合作化道路
一、形势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凸显的问题1
农村经济难以得到跨越式的发展,农民增产不增收,生产积极性重新下降,土地抛荒严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最初目的是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拯救濒临崩溃的农村经济,但发展经济仅仅有积极性是不够的[4],生产积极性不能决定经济的发展
所以当农民的温饱问题得以解决,农村经济得以恢复后,达到了最初目的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对发展问题就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了
它不能引导农村经济实现象城市经济那样的跨越式发展,农产品总产量是在逐年增加,可农民的收入却没有按人们的美好愿望增加
国家扶贫基金会会长王郁昭XX年指出,当时中国农村人均收入500元以下的有1459万,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有3亿1075万人,人均收入1000~000元的有3亿1079万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重新下降
这使得农民没有信心把精力放在土地上,“外出打工比种田要赚钱”已被大多数农民接受,并在快速地被实践
农村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入城市,农村土地抛荒问题越来越严重
我的家乡湖北省恩施州因外出务工经商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