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加快城镇化XX省【发布文号】湘政办发[2002]3号【发布日期】2002-01-08【生效日期】2002-01-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和进行城乡建设,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25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城乡规划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城乡规划工作的认识,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城乡发展目标(一)城乡规划是政府推动城镇化进程,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城乡建设的"蓝图"和管理依据,关系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大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乡规划工作不断加强,城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目前城乡规划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地方城乡规划不科学、不完善,不能发挥规划对建设应有的指导和引导作用;有的不按规划办事,随意变动,盲目建设,导致区域布局不合理、城乡建设失控和土地资源严重浪费;规划管理薄弱,规划实施缺乏监督机制,违法建设屡禁不止
当前,我第1页共28页省正处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城乡规划工作
(二)城乡规划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环境第一、统一规划、区域协调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突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宏观性,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努力提高全省城市化水平
着力培育长株潭特大网状城镇群,积极加快市、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