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信阳市【发布文号】信政办〔2006〕80号【发布日期】2006-07-20【生效日期】2006-07-2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工商局等部门信阳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06〕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工商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交通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纠风办、信阳军分区司令部、市武警支队联合制定的《信阳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七月二十日信阳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信阳军分区司令部市武警支队(2006年7月19日)为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交通部等九部(委、局、办)制定的《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1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河南省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48号)要求,经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治理行动。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认真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为建设小康社会、争做中原崛起后起之秀创造良好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车辆非法改装的单位和企业,有效遏制非法改装车辆行驶公路,使改装车辆明显减少,非法改装企业得到进一步整顿,基本杜绝非法改装车辆运输行为。三、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成立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工作。组长:张春香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童光亮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先明市交通局局长孙丽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舒醒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朱新农市交通局纪检组长朱全华市发改委副主任董正义市工商局副局长陈传林市财政局副局长程功浩市质监局副局长李建国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曹普强市广电局副局长张宗和信阳日报社副总编张锡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朱文霞市纠风办副主任王明友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弦市公路局副局长李年耀市运管局副局长詹才胜信阳军分区参谋李德民市武警支队助理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治超办),朱新农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弦、王明友、李年耀等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6262067,传真:6193158。四、专项治理行动时间及地点专项治理行动为期一个月,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8月10日,行动地点由市治超办根据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的活动规律,在全市各超限站内进行。五、任务分工及工作程序(一)任务分工1、治超办:负责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的协调、督导和信息上报工作。2、公安部门:负责拦截疑似非法改装运输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现场认定;属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的,强制恢复原状。3、工商部门:负责追查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来源,整顿、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4、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企业生产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为专项治理提供依据,并负责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企业非法设点、倒卖合格证行为进行查处。5“”、交通部门:负责对非法改装运输车辆吊销营运证,列入黑名单,依法进行处罚。6、政府法制部门: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做好相关法制协调指导工作。7、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经费。8、纠风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9、宣传部门:负责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10、军警部门:负责查处假冒军警车辆的非法改装行为。(二)工作程序1、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将疑似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拦截、引导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