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制足球赛规则一、比赛场地与比赛用球:1、球场: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为25-42米,宽度为15-25米。线宽不得超过8厘米。中圈半径为3米。2、罚球区:以每根门柱内侧为圆心,以6米为半径各画一弧线,一端与球门线相连,另一端与一条长3米、平行于球门线的直线引连,这两条弧线和一条直线于球门线间的区域叫罚球区。3、罚球点:在两条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6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4、替换区:在设置替补席各半场的边线上,应画两条与边线垂直的、长度为80厘米的线(场内、外各40厘米),且在每半场中距中线5米远。当队员在替换过程中进入或离开场地时,他们应在这四条长度为5米宽度为80厘米的替换区内进行。5、球门:长为3米,宽为2米,门柱的直径为8厘米。6、比赛用球:比赛采用四号球。比赛中未经裁判员批准,不得更换。二、队员1、球员人数:每场比赛出场球员两队各5名,其中必须有1名作为守门员。每队每场可有二名替补队员。2、球员替换:在一场比赛中,球员“机动替换”是指未成死球时就进行的球员替换。“机动替换”次数不限且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但准备替换者必须先向助理裁判员示意,站在中场场外替换区准备入场,替换者才可以入场(必须在场外替换区内进场)参加比赛,但替换球员进场后,替换即告完成,被换出之球员可在同一场比赛中再以候补球员的身份替换其他球员。守门员可与任何其他场上队员互换,便须事先通知主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进行。3、处罚:在替换球员时,若替换球员在被替换球员离开球场前进场,或不经中场场外替换区进场,裁判员须停止比赛同意应判给对方一间接任意球以重新比赛。该任意球须在犯规队员出入场地点开出。如果利用换人犯规战术来破坏对方的进攻机会,可出示黄牌。球员如触犯上述事项,判给对方球队间接任意球,该任意球须在犯规队员出入场地点开出。3、队员装备:(1)队员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队员通常的装备是球衣、短裤、球袜、护腿板(应用球袜全部包住)及球鞋。球鞋只能是用帆布或软皮革制成的训练鞋,鞋底应用橡胶或其它类似的材料制成。(2)队员球衣上必须有号码,同队队员不得使用相同的号码。守门员球衣颜色应明显有别于其他队员及裁判员。(3)队员违法本规则是:应令其离场调整装备。该队员在回场前,须向其中一位裁判员报告,经裁判员检查其装备符合规定后,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参加比赛。三、比赛时间:1、每场比赛时间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5分钟。2、比赛时间应由裁判员掌握:比赛时间是否延长由裁判员决定补回比赛因暂停而耗费的时间。在比赛结束时延长比赛时间用以判罚点球。3、每半场比赛中,如执行罚点球,应延长至罚完为止。4、每队每半场可有一次1分钟的暂停,应遵守下列规定:(1)只有各队的教练才有权向裁判员提出暂停;(2)比赛成死球时,裁判员以哨音或其它声音信号暂定比赛;(3)暂停后,双方队员均应停留在场内,如教练员要向队员进行指导,队员也不能出场,只能停留在与替补席平行的边线内,教练员也不能进入场内;(4)如上半场未使用“暂停”,下半场也只能暂停一次。加时赛期间没有暂停。四、裁判员: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他进入比赛场地,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一直到他离开比赛场地后,其职权随即终止。在比赛进行中,以及在比赛暂定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中根据比赛的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出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1、主裁判员职责:•执行规则;•避免作出裁判员认为反而使犯规队有利的判罚;•记录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发生的事件;•主裁判员应负责计时;•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主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竞赛委员会;•从他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粗暴或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予警告,经警告后仍坚持其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其出场。•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助理裁判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如主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