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运输合同托运方:协议编号:运送方: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托运货品名称、数量及运送单价托运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增值税率单价(元)总价(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备注不含税单价税款不含税款总价税款总额含税款总价(双方可另附表)第二条运送方式装货地点卸货地点第三条双方责任和义务(一)托运方的责任与义务1
如实填写所托运物资信息,不得隐瞒货品名称、吨位、数量和性质,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不得托运或夹带违禁物品
负责托运货品的包装
办理托运危险品等特种运送需托运方办理的有关手续
负责现场货品接受,指定接受人为电话号码6
其他责任与义务(二)运送方的责任与义务1
按照协议的约定,在托运方规定的时间内将物资安全运达卸货地点
严格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必须保证货品输运途中及卸货前的安全、完整
自行负责沿途(停车、食宿、过路、过渡、罚款等)一切费用
在运送过程中应及时保持与托运方的信息沟通,无条件接受托运方的运送指令及运送变更指令
承担运送货品自起运始至抵达托运方指定卸货地点期间的货品保全风险
危险品(化学品、爆炸品)运送时,运送方应有对应的运送资质,运送车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办理有关许可手续
办理异形物品、超高超长等超限物资的运送的有关许可手续
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
其他责任义务第四条结算与付款(一)结算的条件及开票时间规定运送方完毕运送服务且托运货品经托运方或其指定的接受人验收合格后,其应在5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开具后10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托运方
运送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种类为()
(二)运送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的规定1
托运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邮编:通信地址: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