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技术征询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深圳市龙诚安全技术征询有限企业签订时间: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络人:联络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深圳市龙诚安全技术征询有限企业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保安小区保安街4号法定代表人:曾庆廉项目联络人:叶新灵联络方式:2862749928627466电话:28627466传真:28627118电子信箱: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征询服务工作,并支付对应的技术服务酬劳
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到达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规定如下:1
服务的内容:为甲方提供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一次,书面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现场指导甲方隐患整改一次;员工安全教育一场次,人数不限;复查一次,并出具书面检查汇报书
服务的方式:上门服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料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规定完毕服务工作:1
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
服务进度:年月日前完毕
第三条双方确定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
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书面确认完毕
第四条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
服务费用总额(人民币):,不含税;3
支付方式和时间:(1)签订协议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及违约赔偿1
甲方权利和责任1
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服务期间甲方仍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1
2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常规接待;1
3及时提供精确、全面的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企业文献和资料;1
4及时阅批乙方提出的有关文献;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有关书面提议和整改意见,并认真整改;1
5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提交给甲方资料与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