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技术征询服务协议**(安全预评价服务协议)****************委托单位:评价机构:协议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本协议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安全预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明施措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有关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步”工作的告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步”监督管理措施》等其他有关安全评价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如下条款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评价对象及范围1评价项目名称备注2项目地点3评价范围4规模第二条:甲方承担的义务1.甲方对向乙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2.甲方必须根据《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等对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汇报或项目建设方案、生产工艺、生产物料、项目的周围环境状况、项目的水文地质状况、生产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并且要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甲方还应提供评价工作所需的与评价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3.假如乙方在安全评价工作中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应按乙方规定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符合有关规定规定。4.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尽快将资料提供齐备。5.甲方应为现场评价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以便并予以配合。6.甲方维护乙方的安全评价成果与评价文献,不得私自修改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第三条:乙方承担的义务1.乙方按安全评价导则的规定对甲方委托的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安全评价人员应进入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乙方对安全评价工作质量负责。2.在甲方提供的资料齐备以及现场整改符合有关规定规定后,具有出具汇报的前提下,乙方按照导则规定,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汇报并提交专家评审。3乙方对波及到甲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予以保密。4.乙方安全评价人员进入甲方工作现场及地点,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5.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提供安全预评价汇报共份。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能按期提供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或未按规定进行整改,而使乙方难以进行安全评价时,则安全评价汇报的交付时间顺延。2.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安全评价汇报的评审未通过、修改或返工,除原协议的评价费用照收和评价进度顺延外,按实耗工作日由甲方另增付给乙方返工费。3.由于乙方原因使评价汇报达不到规定的,乙方负责继续修改完善,不再增长评价费用。第五条:评价费用及支付措施1.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实际状况、工作量及所承担的风险,经双方共同协商,本次安全评价费用合计:(小写:),评价费用不包括评价汇报的评审费用。2.协议签订后5日之内,甲方先支付评价费用的%,作为项目前期启动费用,余下评价费用在乙方提供安全评价汇报前一次性付清。第六条:争议的处理方式本协议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附则双措施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后,协议即生效。本协议文本合计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络人:联络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安全评价技术征询服务协议****(安全现实状况服务协议)****************委托单位:评价机构:协议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本协议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安全现实状况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明施措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安全评价通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步”监督管理措施》等其他有关安全评价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