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分包协议甲方(承包人):深圳市粤大明照明电器有限企业重庆分企业乙方(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1
1工程名称:力帆中心-LFC项目泛光照明工程1
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北嘴1
3分包范围:图纸清单内的所有工程量(本项目的所有灯具、灯架及照明配电箱安装、多种规格的管线敷设、照明系统的调试以及安装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协议价款2
1工程协议价款:(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小写)人民币400000_元
2协议价款的计价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参照第10条协议价款支付与支付方式3、分包工作期限动工日期:3月16日竣工日期:年7月15日总日历天数为:120天4、质量原则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估原则》,本工作必须到达质量评估二等级
5、甲方代表:鲜联友6、乙方代表:况飞7、工程承包人义务7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协议,组织实行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7
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有动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搜集整顿及交工验收
5准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络,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8
1、对本协议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对应资格证书的纯熟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