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7号)精神和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加快建设“平安永嘉”和“法治永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加强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通过普法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
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平安永嘉”、“法治永嘉”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第1页共3页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
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坚持求实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