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提高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4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方向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和《吉林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2018年采用因素法分配的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以下方向
(一)工业转型升级1
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装备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搬迁改造(含危化品)项目
新动能产业培育:重点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卫星及通用航空、精密仪器与装备(含“璀璨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动能企业成长项目
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支持新产品规模化推进、企业技术中心能力提升、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企业、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协同创新等项目
企业管理创新:重点支持精益生态体系建设、质量品牌建设、引导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降成本等项目
信息化推进建设:重点支持工业企业信息系统和生产系统互联互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系统集成和创新应用及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项目,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支持云服务、大数据、工业电商等信息消费项目及密码安全可靠应用项目
特色工业园区发展:重点支持特色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以及为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电子商务、信息化应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3—落实《关于稳定当前工业经济增长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