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麻风病防治计划(省)麻风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发病后如未及时治疗和处理,可致严重的畸残,给个人及家庭带来严重的精神和经济压力,对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麻风病被列为丙类传染病
为推进我省麻风病防治进程,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巩固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成果,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我省麻风病流行特点和防治形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控制现状麻风病在**流行已有很长的历史,我省原属麻风病中等流行区,防治初期,全省有*个县市为高流行区,28个中流行区,38个低流行区及4个非流行区,患病率最高为19**年的0
2775‰,全省的病人集中分布在杭、嘉、湖和宁、绍平原,浙南和浙西病人较少
到19*年底全省患病率降至0
0099‰,19**年为0
0032‰,在全省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指标,并全部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19*年12月通过卫生部审核予以确认,是全国第4个“达标”省份
至20**年底,全省共累计发现病人*例,尚有现症病人**例(其中外省流动病人21例),较20**年(**3例)下降5
83%,患病率为0
0**1‰,其中35个县(市)已无现症病人
近年来,由于部分县(市)在外省流动人口中发现麻风新病例较多,个别县(市)疫情出现了波动,超过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消灭的部颁标准
全省近5年新病人的发现方式以报病、皮肤科及专业机构门诊居多,而主动发现者较少,20**和20**年各发现一例儿童病例,麻风新发现病人中每年仍有25%左右存在ii级或ii级以上可见性畸残,大多数麻风病人都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治疗,也有个别发现较迟的,年平均病期为3年左右
目前,我省有麻风病治愈存活者约7000余名,其中约50%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约近500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全省第1页共7页13所麻风院(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