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1、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3、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5、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1、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任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第1页共3页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