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计划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是明确扶贫对象、确保帮扶到户、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2014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推进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深入开展直接帮扶,早日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到2020年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对全县农村扶贫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扶贫对象,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对象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
同时,在大扶贫格局下,引导民政、交通、教育、卫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旅游、文化、经信、广电、电力等部门资源及社会各界力量向农村扶贫对象倾斜,构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全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并实行动态调整
计划用9个月左右的时间(从2014年元月至2014年9月中旬前),完成全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一)严格对象标准
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
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下的农村家庭居民
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农村低保对象,这次全部纳入扶贫对象一并建档立卡;从2014年4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扶贫对象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根据省确定的原则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的识别细则和办法
(二)规范识别程序
要分级召XX县区、乡镇、村三级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
要按照“户第1页共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