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为保障全县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依据《2019年市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及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公众使用药品安全为中心,落实“四个最严”,严格依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重点(一)重点单位1
特殊管理药品、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2
开展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企业;3
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4
互联网药品经营单位;5
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6
gsp认证后两年内未进行过系统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7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8
监督抽检不合格、有投诉举报、安全信用等级较低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二)重点品种1
麻精药品、蛋肽类药品、终止妊娠药品以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等有特殊管理要求易流弊的药品;2
降糖降压类、治疗心脑血管、肿瘤类纳入医保的药品及抗菌、抗病毒、儿童用药等高风险的处方药;3
疫苗、血液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等冷藏冷冻药品;4
阴凉或凉暗处保存的药品;5
中药(材)饮片
(三)重点内容1
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是否按照法律第1页共4页法规规定执行
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
是否建立客户档案,进行购销资质审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或互联网非法购进药品;是否虚构销售流向或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
储运质量管理是否到位
设施设备养护及系统验证是否规范;运输记录、温湿度记录是否真实健全;药品委托与被委托储运业务衔接是否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等
岗位人员管理及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按gsp要求设置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职在岗履行职责,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是否有执业药